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戎镇位于保靖县北部,距县城25公里。东南分别与迁陵镇、碗米坡镇相邻,西与龙山靛房镇交界,北与永顺县对山乡接壤。全镇总面积11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409亩,其中水田7765亩,旱土4758亩,有林业用地14.2万亩,退耕还林5.04万亩。迁普路、普靛路、普对路贯穿全境,是保靖、永顺、龙山三县交界的、典型的土家族集聚的边贸、民族、贫困地区。普戎镇辖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73个村民小组,3331户12985人,其中土家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2%。普戎镇建有党支部14个,党员人数405人,农村党员366人,政府干部19人,部门22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为1091.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4.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6.86万元。
(二)支出情况:2016年度决算总支出为1062.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19万元;项目支出592.59万元。
(三)结余情况:收支相抵,年末结转和结余90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54.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结余情况:收支相抵,年末结转和结余63.3万元。
三、2016年度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14.38万元,比本年预算数减少31.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规定,减少了不必要开支。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合计10.39万元。其中:①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9万元,比本年预算数减少17.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规定,减少了不必要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3.99万元,比本年预算数减少14.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规定,减少了不必要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1091.76万元,为年度预算536.47万元的203%,增加555.29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收入中包括退耕还林、耕地地力和精准扶贫等资金。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1062.78万元,为年度预算536.47万元的198%,增加526.31万元,主要原因预算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2.79万元。其中:办公费17.99万元,印刷费1.93万元,水费0.87万元,电费3.15万元,邮电费0.67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2.51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1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货物支出0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纳入部门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